宁夏 启元国药有限公司获授自治区“智能工厂”称号
2021-02-23返回列表
2020年12月,宁夏启元国药有限公司被宁夏工业和信息化厅授予“智能工厂”牌匾。同时,公司获得补贴资金68万元。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机器人推广应用示范项目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宁工信规范发〔2018〕2号),启元国药公司申报了《颗粒剂、丸剂、胶囊剂包装自动化改造项目》,经工信部门初审推荐、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启元国药公司申报的这一项目被自治区工信厅认定为自治区机器人推广应用示范项目(共6家),公司因而获得自治区“智能工厂”称号。
获得自治区“智能工厂”称号,是对公司信息化工作的充分肯定。公司将继续深入两化融合(工业化与信息化),坚持把智能化、绿色化、数字化改造作为企业技术改造的重要抓手,进一步提高企业技术装备水平、工艺水平和产品质量,让信息化成为生产的助力,更好地服务于生产,实现医药行业从制造到智造的全面升级,打造出高效智能绿色制造体系,从而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马少辉)